职业卫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0-19 来源: 职业健康司
 

为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有效预防职业性冻伤事件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高对防寒保暖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前做好工作部署;指导相关机构做好低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性冻伤诊断。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切实做好防疫工作者的防寒保暖保障工作

二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低温作业(指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寒保暖措施,做好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改善劳动者防寒保暖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低温作业工作时间安排、女职工保护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作业岗位、重点人群,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低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